在现今的大数据时代,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备受瞩目。一方面,企业追求数据进步,另一方面,个人隐私安全绝不能被侵犯。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,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。
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
个人信息保护已非个人小事,它牵涉到民生大局。全国政协委员陈晓红曾强调,它不仅关系到个人和企业的权益,还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。例如,2019年全国两会后,“强化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”成为重要议题。在医疗领域,由于研究对象是人,个人信息的基础地位更加凸显,一旦泄露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此外,在国际层面,这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探索了新路径。
观察现实情况,我们看病或注册某些平台时,往往需要提供个人资料。若这些资料未能得到妥善保管,我们便可能频繁遭遇垃圾信息、骚扰电话等问题,这些都可能干扰到我们的日常生活。
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问题
现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条零散且缺乏系统性。全国政协委员张英指出,目前面临诸多问题,包括实施难度高、保护边界模糊、数据流转不规范、处罚措施不明确等。以个人信息被滥用为例,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,受害者往往不清楚该如何依据法律条文维护自身权益,亦或是难以让侵权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。
由于现有法律存在缺陷,导致部分企业在搜集和使用数据时,采取了规避法律的行为。这些企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置若罔闻,擅自搜集个人数据以谋取商业利益,结果造成众多民众的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。
产权清晰制度意义
赖明勇委员指出,产权明确的制度体系至关重要。在这样的体系内,企业能够合规地搜集和使用数据。有了这样的基础,个人信息的保护诉求才能得到法律支持。唯有这样,企业对数据的开发与个人信息的保护才能步入正轨,确保双方有清晰的界限,减少纠纷和混乱。
举例而言,若一家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打算搜集用户信息以提升服务质量,但缺乏明确的产权规定来界定其行为的合法性,那么该公司可能随时陷入侵权风险。同时,用户也会持续担忧个人信息可能被不当使用。
构建司法救助机制
当前,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司法援助体系存在不足,委员们指出存在主体认定和责任归属难题,以及取证困难等问题。张英委员提出,市场监管部门应与司法机关协作,将个人数据侵权纳入公民诉讼领域,建立公益和自诉相结合的诉讼体系。以过去发生的多起个人信息大规模泄露事件为例,由于司法援助体系不够完善,众多受害者只能默默忍受后果,侵权者未受到应有的惩处。
构建健全的司法援助体系,让我们在个人隐私遭侵犯时,更有信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,清楚如何应对,同时也能让那些企图侥幸逃脱的侵权者心生畏惧。
建立管理和监督机制
部分公司对数据传输和运用缺乏明确认识,就像童国华提到的,有人利用受托数据谋取私利。张英委员提出应强化预见性研究,引入新观念和新技术。数据管理部门还需明确信息等级,制定使用和交易规范,以监管企业行为。例如,某些看似平常却含有重要个人信息的资料,若企业擅自交易,可能引发严重风险,这时管理和监督机制便能发挥其作用。
企业方面,有了清晰的管理和监管体系,便能确保合法经营;而民众方面,这样的机制则能让他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感到安心。
保护与利用的平衡
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,正如委员们所言,应在开发过程中加以保护,同时在保护中合理利用。我们不应因噎废食,不能因为担心保护风险就放弃利用数据推动发展,同样,也不能为了追求发展而忽视保护。比如,大数据产业的繁荣必然需要数据的运用,但若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妥善保护个人信息,那么这一产业的持续发展也将面临挑战。
这种平衡点极为细腻,企业在搜集信息时如何确保用户隐私不受侵犯,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对这一流程进行合理规范,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。
大家有没有碰到过个人资料泄露的问题?欢迎在评论区交流,同时也请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。